最新情况:另一方当事人发文,希望还原事实。
@南红nn
本人瓦西什军,因近期张佳女士在微博发布她在西昌游玩时被打,公安机关不作为等不实言论大肆渲染的情况,我发现该事件现影响较大,故现将当时的真实情况还原如下(以下所说均为真实情况,如有不符我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2019年5月11日,下午1点钟左右,我亲家陈用之到西昌来找我玩,叙叙旧,接到他们一行人之后,我就请他们一行人到红庭酒庄喝茶,下午6点左右我带陈用之一行人包括张佳到邛海边一个名为打鱼匠的饭店吃饭,期间吃饭气氛比较愉快,我们朋友之间一起喝了12瓶红酒(卡萨天堂,价值388元一瓶),结账的时候总共消费了7000元左右。我也不是一个很富裕的人,都是想着好朋友过来玩,怎么都要接待好,不能太臊皮。当时在现场的时候陈用之及张佳都已经喝醉,当场就已经吐了。当时她喝酒醉了,就骂我们一个姓苏的亲家,我们也没有计较,姓苏的亲家就走了。之后张佳就说西昌的烧烤比较出名,想去尝一下,然后我就带张佳和亲家陈用之等人到西昌市四牌楼阳兵烧烤吃东西,在吃烧烤的同时我们又喝了一件啤酒,当时张佳在喝酒的过程中,又骂的亲家陈用之无能、挣不到钱、挑拨陈用之夫妻之间的感情,煽动他们离婚。我当时就发火了,我就骂了她一句脏话(瓜婆娘,信不信我给你一耳光),张佳就抓住我的衣领对我说了一句动我一下试试,我一气之下就动手打了她,当时派出所的就到现场,将我们一行人全带去了派出所,进行了问话,并做了笔录,调查完了之后就对我做出了行政拘留5日并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并且要求我将张佳的所有检查医疗费用全部承担。当时陈用之在医院全程陪同,并没有让其一个人去医院,也没有出现不管她的情况。在我被公安机关处理期间,我的亲家陈用之,在协调我们双方之间的事情,张佳提出要我赔偿四十万元的条件,我无力承受,我拘留期间委托陈用之主动联系张佳老公,并提出赔偿其2至3万元的赔偿,但其不同意,期间我们就没在联系。
今天我听朋友说张佳在微博上发信息,大肆渲染该事件,欺负外地人,我的很多朋友都知道了。这件事情当时已经对我的家庭和朋友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当时的情况我已全数还原,也有据可查,我打女孩子确实不对,但我已受到了公安机关相应的处罚,我已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张女士微博所说与我不认识,她是一个人来西昌旅游的,一个人去医院检查无人问津等观点,均为不实。在此我恳请广大网友,及各大媒体,能以事实为依据报道该事件,不要再造成更多不必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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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微博女网友发布信息称“到西昌旅游期间被殴打”,在警方介入调查后,对打人者处以200元罚款,5日行政拘留。甚至被拘者朋友还想通过金钱协调,缩短被拘时间。引起广大网关注。
在此事引发舆情之后,西昌警方发布了《警情通报》:
2019年5月11日01时59分,西昌市公安局110接到仓街某烧烤店有人打架的报警。西昌市公安局迅速指令北城派出所出警处置。经查:受害人张某(陈某朋友)与陈某、瓦西某某(陈某朋友)在某烧烤店共同就餐,在饮酒过程中,瓦西某某与张某发生口角后动手殴打张某。西昌市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瓦西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醒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要传播涉及相关当事人的照片,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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